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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哈哈哈哈哈
  我信守承諾,把文給打上來了 (妳跟誰約定的啊?)
  日記/月老。紅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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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螢幕上來來回回,許多面帶微笑、聲音宛如天籟的藝人,這些藝人多多少少被追星族視為偶像,當然我也有喜歡的藝人,只是在我心中,他們沒辦法帶上偶像的皇冠。

  偶像,不一定是螢幕上光鮮亮麗的歌星,不一定要紅透網路的作家,不一定是歷史上的賢君能臣;你身邊的一人、一花、一草、一木都有可能被當成偶像。簡單來說,値得學習的人事物都可以成為偶像,而她就是我的偶像。

  她不是名人,她只是我的國中同學。她感性卻又堅強;理性卻又喜歡惡搞;成績名列前矛卻又每天玩得天昏地暗,讓我最崇拜的是她筆下的文章、故事與人物。一字一句,扣人心弦;一人一事,栩栩如生;故事編排,曲折、驚人,每次都讓人有意想不到的驚喜。她的腦簡直是一個故事製造機,愛情、友情、奇幻、冷漠、驚悚……,這些情境在她的筆下,沒有變調,一切都那麼真實、那麼身處其境。讀她的文章、故事就像經歷一次次的旅行、活過一場場的人生,雖說映入眼簾的只是冰冷的文字,但你可以體會主角的憤怒、陽光的溫和、青草的芳香、音樂的柔和、絕望的痛苦……。這一切,真叫我崇拜地五體投地。

  檯面上的大人物大事蹟,被大家讚賞;舞台上大明星,叫人瘋狂。而我崇拜的只是小小臺灣的小小高中生,因為她的才能讓我甘拜下風;她的惡搞讓生活有趣;她的名列前矛使我更加積極;她的一切成為我們之間不變的友情。其實,偶像就是這麼自然、這麼簡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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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哈哈哈哈哈
  很明顯的,我的結尾亂寫一通 (大笑(拖走)

  很明顯的,我有地方是掰出來的
  反正作文本來就要用掰的 (巴飛)

  哈哈哈哈哈
  跟我同國中的,就知道我在寫哪個傢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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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小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